大唐环境(01272.HK):就古德洛尔项目达成和解计划并签署会议记录_全球消息

格隆汇   2023-03-31 22:04:41


(资料图)

格隆汇3月31日丨大唐环境(01272.HK)公布,古德洛尔项目由科技工程公司与科技工程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大唐科技工程印度有限公司("科技工程印度公司")共同承揽,该项目于2013年5月中标,合约金额约为人民币632百万元(包括60.8百万美元及22.6亿印度卢比)。古德洛尔项目的业主为IL&FS泰米尔纳德邦电力有限公司("泰米尔纳德邦公司")。

泰米尔纳德邦公司为Infrastructure Leasing & Financial Services Limited及其其他集团公司(" IL&FS集团")的一部分,监于IL&FS集团拥有的债务连同其他集团公司拥有的债务,泰米尔纳德邦公司须进行重组。仅在获得孟买国家公司法法庭("国家公司法法庭")的批准并根据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批准的相关决议框架方可进行付款。

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委任的核数师表示,应付科技工程公司与科技工程印度公司的款项为2,216,500,000印度卢比(于公告日期相当于约人民币185,029,652元)("合约金额")。

根据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日期为2022年7月4日的命令,泰米尔纳德邦公司须按要求于2023年3月31日与其债权人(包括科技工程公司与科技工程印度公司)协定补充重组计划("和解计划")。泰米尔纳德邦公司、科技工程公司与科技工程印度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同意并签署一份会议记录。

根据会议记录,泰米尔纳德邦公司应于五年内向科技工程公司及科技工程印度公司支付735,000,000印度卢比的款项,即合约金额的33.16%。该还款额应为全部及最终款项。泰米尔纳德邦公司并无责任支付任何其他利息或费用。会议记录应取代泰米尔纳德邦公司、科技工程公司与科技工程印度公司的所有现行协议或合约。倘泰米尔纳德邦公司对任何其他类似债权人的还款比例高于还款比例,泰米尔纳德邦公司应促使修订和解计划与会议记录,以便於经修订的和解计划中应用较高还款比例,惟须待国家公司法法庭批准各方同意,会议记录所示的和解条款应在泰米尔纳德邦公司董事会及科技工程公司董事会(代表科技工程公司与科技工程印度公司)签署会议记录後30日内以和解协议的方式予以记录,并在收到国家公司法法庭批准和解计划后90日内支付首期款项。此外,泰米尔纳德邦公司同意并承诺在签署会议记录及收到科技工程公司董事会同意和解计划项下的建议和解条款之日起15天内免除科技工程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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